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234|回复: 0

[社会资讯] 原值195167元,大埔关于公开处置报废公务用车的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8-14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关于公开处置报废公务用车的公告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关于印发<大埔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埔财行资〔2025〕28号),我单位现有一辆一般公务用车公开报废处理,欢迎具备车辆回收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为规范本次报废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处置车辆的基本情况

       大众SVW71410BR型普通轿车,车牌号为粤M53659,发动机号CFB304476,注册日期为2012年10月,已行驶了195119公里,资产原值为195167元,现账面净值为0元。

       二、报价方式

       1.通过邮寄报价或现场提交报价的方式按价高者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报价材料包含:报价单、回收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以上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2.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三、报价须知

       1. 踏勘现场:梅州市大埔县财政局,踏勘时间:2026年8月17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有意向投标单位可提前电话预约踏勘现场,为保障办公场所秩序安全,一个单位只安排一人到场。

       2. 报价时间:2026年8月21日下午6时前,将加盖公司公章的报价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不接受超过规定报价时间和除规定以外的报价方式。

       3. 缴款:完成报价后,本单位将集中相关人员对投标结果进行确认,中标结果将在本单位公示栏中公示,并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在公示期满后两天内缴纳相关款项,且须在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搬离报废车辆。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延顺至竞价第二高者作为中标单位,依次类推。

       4. 搬运:中标单位负责搬运所产生相关费用和搬运期间工人的安全责任事故。

       5.其他事项:此次处置车辆为报废车辆,中标单位需代办车辆注销手续,并出具车辆报废凭证和注销凭证。

       四、联系方式

       邮寄及现场提交地址:梅州市大埔县财政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财政路13号),联系人:黄先生(0753-5550704)

来源:大埔县财政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梅州直聘|手机版|帮助中心|申请删帖|大埔网 ( 粤ICP备17043518号-3 )

GMT+8, 2026-8-17 04:28 , Processed in 0.340993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