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冒充他人诈骗钱财获刑
2008-06-22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一线传真]
本报讯因好玩冒充网上的寻人启事中要找的人与寻找人在QQ上进行聊天,在套取相关信息并博得信任后起歹念进行诈骗的饶某,近日被大埔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3月17日下午3时许,饶某在上网浏览“大埔论坛”时看到受害人黄某发布的一则寻找失去联系两年多的女友小静(化名)的寻人启事时,觉得好玩,便与黄某取得联系称其与小静有联系,还告知了小静的QQ号(实为他自己的),并于当晚在QQ上冒充小静与黄某聊天。在聊天过程中,饶某掌握了黄某急于寻找到小静的心理后便萌生骗他一笔钱的念头。他便以小静因搞传销被人骗到惠州一家美容院从事按摩工作,必须还清6800元欠款后方能离开美容院为由,博得了黄某的同情和信任并愿意为其付清这笔“欠款”。饶某便提供了一个邮政储蓄账号给黄某。两天后,黄某将该笔钱汇到该账户并发信息告知其钱已汇出。饶某收到信息后于当日将该款取出后花光。案发后,饶某家人退还了6800元给黄某。(刘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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