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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胡秋香

3.16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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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8 09:36 | | 来自广东
风过以后 发表于 2014-4-25 21:32
不用赔钱,请赔命!

这样做家长的把自己的责任推销的一干二净?漳北电厂的厂龄都几十年了,堵水发电,发电堵水,整个水系电站几十年都是如此,你做家长的没有管好自己的子女,倒骂娘!十二分的无耻!
发表于 2014-4-28 10:03 | | 来自广东
希望你走合法维权的路!
发表于 2014-4-28 12:23 |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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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89 发表于 2014-4-28 09:36
这样做家长的把自己的责任推销的一干二净?漳北电厂的厂龄都几十年了,堵水发电,发电堵水,整个水系电站 ...

首先我承认不了解事件的缘由
就按你的说法,此电站有几十年了,加上河边有提醒,再加上一个放水时有广播吧,我们假设一下有一个人偏偏是外地生人不知道上游随时会放水,那人又是文盲,还是耳聋,他是不是就该死了?
水电站如有责任心,尊重生命的话,放水前派一人骑上摩托车出去巡视一下,就几分钟而已,就可避免了事故,水电站为什么没这样做?
在商场,地滑摔倒商场负一部分责,在私人楼房跳楼自杀,房东要负责的当今社会,你说的话根本就是一个无赖说的话!
请将心比心,假如是你的亲人在这事件中遇难呢?
发表于 2014-4-28 17:25 | | 来自广东
走过路过
发表于 2014-4-30 10:05 | | 来自广东
风过以后 发表于 2014-4-28 12:23
首先我承认不了解事件的缘由
就按你的说法,此电站有几十年了,加上河边有提醒,再加上一个放水时有广播 ...

还是钱来没啥事!人总有一死,有重于泰山,有死于鸿毛,只是……人既死,说什么都是屁话,还是给钱买点营养补补身子!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13:02 | | 来自广东
真实事件,帮忙,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13:06 | | 来自广东
风过以后 发表于 2014-4-28 12:23
首先我承认不了解事件的缘由
就按你的说法,此电站有几十年了,加上河边有提醒,再加上一个放水时有广播 ...

真实事件,我就是家属,政府还打了家属,还威胁,朋友帮忙转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5-12 11:55 | | 来自广东
嗯,谢谢你,
 楼主| 发表于 2014-5-12 11:55 | | 来自广东
1、 大埔县西河镇政府隐瞒两名小学生死亡真相,严重歪曲事实,违背社会良知,辜负了党与群众的信任。

发表于 2014-5-12 13:05 来自手机 | | 来自广东
双方都有责任,但是政府的做法令人费解。如果家长有安全意识,就不会带孩子去随时都可能“送命”的地方。没有这个因,孩子也就不会出事。
水电站如果有安全意识,就不会什么警告牌都没有,而且事后推卸责任,毕竟水电站是为了赚钱才存在,无形中制造了一个危险的地方。生命不是钱可以买回来的,这个生命存在过,没有人可以否定它,他们的家人抚养他们长大,不能因为水电站赚钱的工具把生命害死了就推卸责任,连个道歉也没有。
死者家属的不理智行为,一昧冲着“赔钱”这个字眼去追究,政府的不负责任行为,只会导致事情愈演愈烈。
家属要冷静,没有谁是绝对正确。孩子已经去世了,赔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伤痛。
要咨询律师,相信法律会解决问题。
我们中国有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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