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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多个版块招版主,有意请点击,重开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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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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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理解版主的工作,也有很多人将之视为网上的特权阶层,我们一直认为,只有担任了管理人员之后,才可能理解管理和版主的不容易。相信这也是一个能给多数人带来历练和交际的‘工作’,有很多版主都认为这一经历给他们带来了难得的体验,也交到了珍贵的朋友。

论坛的版主,并不像有人传说的那样,必须是熟人才能担当,只要你有心,并且合适,就有机会为大家服务。

须说明的是,我们的版主和管理是没有任何报酬的,只有精神上的奖励和网友的尊重。相应的,却需要承担管理工作的压力和网友的责备,申请前请确认自已有心理准备,并有恒心坚持下去。

如题,我们对版主的选择是有一定要求的,有意请先阅读
大埔论坛版主管理规定及版主奖励制度http://bbs.514200.com/thread-212306-1-1.html,如果能够接受,请回帖申请。

回帖内容包括:申请哪个版块,简述自身情况和办版思路等。

我们会视情予以录用,录用条件主要是:不从事版块相关职业,上网时长,在该版的活跃程度,无不良记录和网友口碑等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3 收起 理由
一笑为红颜、 -3 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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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搞得像我求做版主似的~
发表于 2012-6-9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手机版
我第二次申请,成不成都不通知一下,害我苦苦的等。 有意思吗?
发表于 2012-6-9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笑为红颜、 发表于 2012-6-9 15:32
搞得像我求做版主似的~

笑笑~~你多想了
发表于 2012-6-9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一笑为红颜、 于 2012-6-9 15:36 编辑

你都不尊重我们这些申请版主的人。不管成不成,总是要给人家一个答复的,这是最基本的~~
发表于 2012-6-9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别致式珊珊 发表于 2012-6-9 15:33
笑笑~~你多想了

我以前不会乱来的,现在我一上埔坛,连水的激情都没有了,
发表于 2012-6-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笑为红颜、 发表于 2012-6-9 15:35
我以前不会乱来的,现在我一上埔坛,连水的激情都没有了,

做不做版主都一样哇~~~
发表于 2012-6-9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别致式珊珊 发表于 2012-6-9 15:45
做不做版主都一样哇~~~

如果管理员通知我说 我没通过 我估计还不会这样。问题是说都不说,就把我晾在那,尊重我了吗?
发表于 2012-6-9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笑为红颜、 发表于 2012-6-9 15:49
如果管理员通知我说 我没通过 我估计还不会这样。问题是说都不说,就把我晾在那,尊重我了吗?

应该是全都没有通知的吧~~~
发表于 2012-6-9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别致式珊珊 发表于 2012-6-9 17:23
应该是全都没有通知的吧~~~

没有,我看到细业的都通知了 我的比他先申请的!
发表于 2012-6-9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笑为红颜、 发表于 2012-6-9 17:24
没有,我看到细业的都通知了 我的比他先申请的!

呵呵   我的是快了点  
发表于 2012-6-9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版主发表,版主意见并不能代表论坛,只能代表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义务,不管是版主还不是版主都有资格说,意见我们采纳,同时也请大家遵守论坛的规章制度,好好的打理我们大埔的人谈天论地的另一个家。大埔论坛有你们更精彩。
 楼主| 发表于 2012-6-9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笑为红颜、 发表于 2012-6-9 15:33
我第二次申请,成不成都不通知一下,害我苦苦的等。 有意思吗?

确实是我们做的不对。在这给您赔不是。感谢您对论坛的支持。
发表于 2012-6-9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大埔论坛 发表于 2012-6-9 19:54
确实是我们做的不对。在这给您赔不是。感谢您对论坛的支持。

我是真心希望论坛能越办越好,希望论坛管理员们以后能尊重每一位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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