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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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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15:33 |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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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一)举报投诉范围。
举报火灾隐患的范围,主要包括:
1、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4、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
5、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7、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二)宣传举报投诉方式。
全省统一的举报投诉电话“96119”。
大埔县举报投诉电话:0753-5520418。来访、来函、来信举报地址:大埔县公安消防大队二楼举报受理室,邮编:514200。

提示:举报时应当详细说明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并向大队工作人员表明或者注明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
发表于 2012-4-23 15:43 | | 来自广东
真是好消息,.........................
发表于 2012-4-23 18:05 |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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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发表于 2012-5-29 15:53 |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流剑叶 于 2012-5-31 21:20 编辑

举报时应当详细说明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

额。。。。地点和内容可以说明,但是时间有点困难耶,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要怎么说哦?指的是火灾隐患何时存在?存在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