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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君一师

深圳律师10问大埔县长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10 15:09 | | 来自广东
发表于 2011-2-10 16:02 | | 来自广东
樓主吃飽撐得,你叫縣長來論壇回覆就會來回覆麼?你戴著面具(用的是網名,不是真實名字)在滿世界都是的網絡論壇發幾個文字,就想叫一縣之長來理你,用腳指頭想想也不可能滴。論壇是私人網站,政府沒有程序會來私人網站回覆任何問題。如果樓主真心想把這事辦好,要把你的意見交政府辦公室,縣長才會理你,前提是你要用實名去反映問題。
发表于 2011-2-10 16:03 |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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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不对,人民有权监督政府,政府应当对人民负责,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君一师 发表于 2011-2-10 12:54



    樓主果然天真、果然精神。哈哈。
发表于 2011-2-10 16:30 | | 来自广东
关注,顶贴...
发表于 2011-2-10 16:30 | | 来自广东
县长只是代表县政府签协议,大埔县政府才是合同当事人,并非县长,你这样质问县长,他懒得理你。你没有书面向政府提出来,他们自然不会处理,你拿什么提起行政诉讼?
发表于 2011-2-10 16:32 | | 来自广东
大家要力挺楼主 支持楼主!..... 我也想知道10问后的结果....关注中!
发表于 2011-2-10 16:34 | | 来自广东
关注中。。。。。。
发表于 2011-2-10 16:42 | | 来自广东
这些问题以小市民的身份向县府提出,解决不了问题。建议向市府、省府、中央寄送投诉信,由上头压下来或许还有些效果。同时向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广东卫视《今日关注》等新闻媒体曝光。
发表于 2011-2-10 16:50 | | 来自广东
县长只是代表县政府签协议,大埔县政府才是合同当事人,并非县长,你这样质问县长,他懒得理你。你没有书面 ...
文哥佬 发表于 2011-2-10 16:30



    看了这哥言,不禁傻笑。按逻辑。县长代表政府。那大埔政府也就代表大埔人民吧?现在的中国权利制度是一把手制度。没有县长拍板。你敢代表?
发表于 2011-2-10 16:51 | | 来自广东
做戏的怕没观众,看戏的怕不热闹。一群疯子!
发表于 2011-2-10 16:55 | | 来自广东
回复 17# 君一师

见过傻的!没见过像你这样傻的!
发表于 2011-2-10 17:21 | | 来自广东
大埔的发展需要楼主这样的热心人士!
发表于 2011-2-10 17:22 | | 来自广东
表示关注。
发表于 2011-2-10 17:23 | | 来自广东
第八、第九两条,实在是太严重了。
如情况属实,这样会伤害大埔侨胞的心、伤大埔人民的心。大埔哪幢漂亮的楼、好的路和桥不是华侨们热心捐建的?
毛主席就是抓住土地的核心问题,才较能团结工农,打下新中国的。
想下去,很可怕。
发表于 2011-2-10 17:31 | | 来自广东
强烈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1-2-10 17:40 | | 来自广东
回复  君一师

见过傻的!没见过像你这样傻的!
a8365580 发表于 2011-2-10 16:55


傻一点无所谓,比你这种奴性强!
 楼主| 发表于 2011-2-10 17:44 | | 来自广东
县长只是代表县政府签协议,大埔县政府才是合同当事人,并非县长,你这样质问县长,他懒得理你。你没有书面 ...
文哥佬 发表于 2011-2-10 16:30



    是要给书面的,先从网上询问。谢谢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1-2-10 17:46 | | 来自广东
大埔的发展需要楼主这样的热心人士!
无比乐 发表于 2011-2-10 17:21



    谢谢肯定,谢谢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1-2-10 17:48 | | 来自广东
第八、第九两条,实在是太严重了。
如情况属实,这样会伤害大埔侨胞的心、伤大埔人民的心。大埔哪幢漂亮的 ...
余贤炼 发表于 2011-2-10 17:23



    肯定真实,本人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楼主| 发表于 2011-2-10 17:49 | | 来自广东
表示关注。
ally 发表于 2011-2-10 17:22



    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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