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 I% e+ z* Z& ~3 b先生好!是有人提出在同一首诗中用同义词押韵叫做”复韵”,应当避免之。其所举的例子就有“花、葩、华”、“芳、香”、“忧、愁”等。认为押复韵“未免重复可厌”。我以为这种说法值得商榷。就是杜甫等著名诗人也写过所谓“复韵”的诗。例如:杜甫《陪王使君晦日泛江就黄家亭子二首》之二:“有径金沙软,无人碧草芳。野畦连蛱蝶,江槛俯鸳鸯。日晚烟花乱,风生锦绣香。不须吹急管,衰老易悲伤。"$ z8 }& S+ H: y/ \9 `
韦庄《下第题青龙寺僧房》:“千蹄万毂一枝芳,要路无媒果自伤。题柱未期归蜀国,曳裾何处谒吴王?马嘶春陌金羁闹,鸟睡花林绣羽香。酒薄恨浓消不得,却将惆怅问支郎。”" ^: v/ |3 q. ~) }4 _
许浑《酬钱汝州》:“白雪多随汉水流,谩劳旌旆晚悠悠。笙歌暗写终年恨,台榭潜消尽日忧。鸟散落花人自醉,马嘶芳草客先愁。怪来雅韵清无敌,三十六峰当庾楼。” 古人还有通篇只用一字为韵的所谓“福唐独木桥体”诗。 韵的作用主要是加强诗歌的音乐美。一首诗中重复用了同一字(词)为韵脚难免有些单调(尤其是那独木桥体),而用虽同义或近义,但读音有所不同,应该不会有损于诗歌由押韵而产生的音乐美。 至于之所以要用到同义或近义词押韵,应该是由诗歌的内容决定的。 顺便说一下,拙作中的“香”是指花的香气,而“芳”则不然。“梅芳”在诗中只是用来指称梅花而已,是给梅花起的“名字”。 ) ~ l0 w. O2 Z3 i/ o4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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